13810045302

当前位置:首页>出国留学 > 留学动态 > 正文

湖南大学2023年创新性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选派预通知

2023-07-10 10:10:41

来源: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派出与管理

1.2023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见官网)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3.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见官网)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见官网);

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院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外管理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研究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方面的联系,派出研究生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并按时提交阶段性学习研究报告。

7.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8.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9.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

见官网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ra.hnu.edu.cn/info/1155/9124.htm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goosail1】

测试入学成功率

  
获取验证码

留学方案

留学院校推荐MORE >>

X

院校对比

开始对比

已添加4所院校,请修改